
安全生产教育心得体会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教育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教育心得体会 篇1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
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教育的心得体会在工作中“安全第一,杜绝违章”、“遵守作业时的安全操作规程”、“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等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口号冲击着双耳,刺激着眼睛。每周一、周二的安全教育会,每天五分钟的安全班会,尽管安全教育工作每天都在做,可是这样那样的事故却时有发生,令人扼腕叹息。这些故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如交通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等,造成人员伤害。血的教训,震撼着我们。不及时汲取教训,我们将重蹈覆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认真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在社会上,作为子女,我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母亲,我们有保护儿女的责任。因此,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也是一种责任。
安全无小事,一次疏忽足以酿成终生遗憾。作业区流行一种说法,那就是:1后面跟踪许多0,1代表生命,后面的0代表财富,如果“1”(生命)没了,那后面的0(财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一针见血,道出安全的重要性。那么,在危险性很高的行业我们如何做牢安全工作呢?我认为应该做到:提升安全防护意识,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麻痹大意。所以安全工作首先应从本质“认识”抓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工作时劳保穿戴要严格规范,不能应付了事;认真做好现场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安全工作是一个严密的系统工程,越细致越好,但只要用心,我们就一定能保护好自我。安全生产管理,当从个人点滴做起。
安全生产教育心得体会 篇2最近,通过学习电网公司“11.9”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资料,使本人对云南电网公司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谈对电力安全生产的一点心得:
电力行业虽然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行业,但我们电力工手里的《安全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就是给这个危险行业设计的层层保护网。电力生产“安全无小事”,只要自己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按已经制定的有关安全要求执行,充分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就可以做到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生产,尤其是人身安全,是电力行业的生命线,这是我们云电职工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如果只把它当作口号挂在嘴上,而不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那再好的安全措施也不能保护自身的安全。我们应把安全生产随时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准则始终贯彻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有的单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在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部分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作业的严重危害性。二是部分职工有时对安
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三是部分职工因工作紧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或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四是部分职工在野外工作时,缺乏对危险源的识别,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我想可从以下方面做起:1)从源头抓起,认真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每位员工从思想上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2)根据新的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种环境下危险源的`识别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3)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相互监督,互相保护的防范措施。4)单位应创造条件让员工有一个快乐工作的环境,尽量避开在危险地区作业,使员工能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各种不安全行为等。
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麻痹、逞能等思想障碍,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 ……此处隐藏12424个字……势头,集团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了此次安全生产交叉交流检查活动,我站很荣幸得到了此次交流学习的机会。与我站交叉检查的站场是天然气公司的段纯分输站,在此
次交流过程中,全程我都抱着学习的态度,段纯分输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也尤为出色,许多安全方面的构思和设计都让我眼前一亮,我也在检查中留下了大量的影像资料,以便于加强我站的自身建设,也可以让站场人员通过大量的影像资料来还原段纯分输站的现场情况,方便大家的学习和进步,此次交叉检查完成之后,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能松懈,我也立即组织站场人员召开专项会议,针对此次交叉检查积极进行讨论,在此次讨论中迸发了很多灵感也同时认识到了许多不足,我将从几个方面来阐述我在此次交叉检查的所见所闻及所想。
一、工作态度认真,书面资料详尽
刚来到段纯分输站的时候,就感觉这是一个热情洋溢的站场,每个站场员工都很热情,积极的给我们做迎检,配合我们检查并详尽的给我们介绍了站场的各个方面,让我们以最快的速度了解了这个站场。进入站场后,我按照工作流程在学习兄弟站场的资料时发现,资料做的十分用心,特别是交接班记录本,事无巨细一一罗列,一目了然,这种对待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的态度,让我肃然起敬,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只有更好,要时时刻刻绷紧这根弦,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去开展工作,才能保证站场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注重科学和人性管理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应该都知道导致事故发生的三要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所以在不能完全实现本质安全的时候,对人员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通过对兄弟站场学习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非常人性化的细节管理,比如站场配备了入冬的帽子,在冬天工作的时候,温暖的不仅是站场员工的身体,也温暖着他们的心。只有让站场员工融入到这个“家”之中,每个人都清晰的认识到在这个家里的责任和义务,发自真心的维护,才能更好的管理更好的保障安全。
三、与时俱进学知识,利用智能保安全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管理知识和新设备的使用方法才能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我在和兄弟站场学习过程中发现站场配备了一个智能安全工具柜,里面摆放的主要是一些绝缘防护工具,它的主要作用是可以通过提供稳定的小环境来保护绝缘用具,防止使用时出现失效情况,智能设备的应用可以大大减少电气事故发生概率,这确实给了我很大启发,当今安全防护形式绝不能局限于传统防护,要将传统防护和智能防护相结合,这样才能大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证安全生产和站场的平稳运行。
通过集团组织的此次活动,真的让我受益良多,让我学到了
许多好的管理经验,认识到了自己在管理方面的不足,但让我受益更多的是思想上的提升。此次学习犹如醍醐灌顶,激发了我在安全管理方面进步的斗志,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加强站场人员的思想建设,将学到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保证站场可以高效有序的完成安全工作,安全平稳健康的运行。
安全生产教育心得体会 篇14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
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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